综合医院眼科基本标准内容
人员配备
主任医师不少于2人,副主任医师不少于3人,主治医师不少于5人
护士不少于10人,其中主管护士不少于2人
技师不少于5人
设备设施
裂隙灯、眼科综合检查仪、眼底相机、OCT、视野计等基本检查设备
手术显微镜、白内障超声乳化仪、激光治疗仪等基本手术设备
屈光手术设备(如准分子激光、飞秒激光)
视光设备(如验光仪、角膜地形图仪)
技术要求
熟练掌握眼科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,如白内障、青光眼、黄斑变性、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
具备屈光手术、眼外伤修复、视网膜脱落手术等基本手术能力
掌握眼科显微外科技术和激光治疗技术
服务范围
眼科疾病的诊断、治疗和预防
视力矫正和屈光手术
眼科急救和外伤处理
眼科康复和护理
质量管理
建立健全眼科质量管理体系,包括医疗技术管理、病历管理和感染控制
定期开展质量评估和改进
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、有效性和患者满意度
特殊要求
重点发展白内障手术、青光眼手术和屈光手术等技术特色
建立眼科专科联盟,与其他医疗机构开展合作
培养眼科专业人才,注重继续教育和学术交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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