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医学美容技术的不断发展,为了规范行业,提升医疗质量,国家卫健委制定了《最新医疗美容门诊部设置标准》,对医疗美容门诊部的设立条件、功能要求、人员配置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设立条件
设立医疗美容门诊部,需要具备以下条件:
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
有独立的建筑或独立的门诊部
符合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(试行)》和《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(试行)》
负责医生具备《执业医师法》规定的资格
功能要求
医疗美容门诊部应设置以下功能区:
咨询区
术前检查区
手术室
术后恢复区
消毒供应区
人员配置
医疗美容门诊部应配备以下人员:
负责医生:具有《执业医师法》规定的美容外科、皮肤科等相关专业资格
护士:具备《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》规定的资格
麻醉医生(如有必要)
其他医疗技术人员
其他要求
医疗美容门诊部还应符合以下要求:
手术设备和材料符合相关标准
建立严格的消毒、灭菌和感染控制制度
定期进行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
建立健全的医疗档案管理制度
2021 年医疗美容门诊部设置标准
2021 年,为了规范医疗美容门诊部,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《医疗美容门诊部基本标准(2021 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。《标准》对医疗美容门诊部的设置、设备配置、人员配备、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。
设置要求
《标准》规定,医疗美容门诊部应符合下列设置要求:
具备独立的经营场所和管理机构。
设置独立的手术室、治疗室和消毒供应室。
具备医用图像系统(如 X 线机、CT 等)。
具备急救设施和应急预案。
设备配置
《标准》规定,医疗美容门诊部应具备下列基本设备:
手术器械、设备(如电刀、吸引器等)。
治疗仪器(如激光治疗仪、射频治疗仪等)。
皮肤分析设备(如皮肤镜、显微镜等)。
麻醉设备(如麻醉机、呼吸机等)。
人员配备
《标准》规定,医疗美容门诊部应配备下列人员:
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。
具有执业护士资格的医疗美容护士。
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管理人员。
管理制度
《标准》要求医疗美容门诊部制定并实施以下管理制度:
医疗质量控制制度。
手术安全管理制度。
医疗器械管理制度。
感染控制制度。
信息管理制度。
《标准》还对医疗美容门诊部的标识、广告、收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。